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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以工业机器人为核心的智能装备产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装备制造的重点发展方向,也是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的重要体现。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装〔2013〕511号)以及我省关于大力发展智能制造推进“两化”深度融合的战略部署,积极创建“国家两化深度融合暨智能制造试验区”和“省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加快推动我市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发展,推广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应用,提升先进制造业和实体经济发展水平,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把发展先进制造业作为发展实体经济的主要任务,加强统筹规划和政策引导,以工业机器人作为提升我市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抓手和智能装备制造产业的发展核心。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需求带动全市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发展,加强关键环节和基础共性技术突破,完善产业配套体系建设,加快形成产业集聚。促进示范应用推广,以信息化、自动化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推动企业实施“机器换人”,实现“减员、增效、提质、保安全”,促进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水平崛起。

  (二)发展目标

  全市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发展水平加快提升,应用领域明显扩大,企业实施“机器换人”效果显著。到2016年,力争全市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产值达到350亿元,年均增长20%左右。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国内国际知名的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龙头企业。其中,重点加大工业机器人产业培育力度,争取工业机器人产业实现年均30%增速,工业机器人产业基地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产业发展初具规模;全市“机器换人”实现广泛深入推广,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劳动生产率由2013年8万元/人提高到11万元/人以上,全市工业投资中设备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达到60%。

  到2020年,力争全市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产值实现翻一番,达到700亿元,形成较为完善的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体系,打造2——3个工业机器人产业园和6——8个智能装备产业集聚区,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工业机器人产业基地和智能制造示范城市。

  (三)主要思路

  一是市场驱动,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发展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主体作用,通过市场需求推动产业发展。同时,政府在产业规划布局、政策引导、环境优化、扶持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大力推进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是重点突破,协调发展。根据我市制造业装备技术升级需求,选择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关键和我市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突破。逐步建立以整机和系统集成企业为龙头带动,关键零部件及产业服务企业和平台机构协同发展的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发展格局,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和协调发展。

  三是技术引领,协同创新。坚持以技术升级引领产业升级,完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加快推动产学研结合,加强技术合作,推进我市企业与国内外先进企业和科研机构在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关键技术领域进行研发合作和协同创新,提升产业技术创新水平。

  四是产需结合,推广应用。积极利用先进自动化设备特别是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大力推动企业实施“机器换人”,进一步优化企业用工结构,提升生产效率、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实施重点应用项目推广示范,加强本地“机器换人”供需对接,着力推动莞产设备应用推广,促进本地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

  五是区域集聚,合理布局。促进我市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区域集聚化发展,推动产业要素资源向区域集聚,完善产业协作配套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产业集群化发展水平。同时,结合区域发展实际,突出区域发展特色,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有序推进全市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区域差异化集聚发展。

  二、大力推动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发展壮大

  (一)编制工业机器人产业规划

  坚持“产业发展,规划先行”,加快制订出台全市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我市工业机器人产业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发展措施等,并推进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引领我市工业机器人产业科学有序发展。

  (二)推进松山湖国际机器人产业基地建设

  加快推进松山湖国际机器人协同创新研究院、产业孵化基地、科技创业学院三大功能区建设,加强工业机器人驱动、控制、传动、传感、视觉、系统软件、通讯、芯片、机构、动力等10个方面技术研发创新,通过引进和孵化培育相结合,实施一批工业机器人重点项目。同时,集聚国内外工业机器人领域各类高端人才,建立完善的创新创业机制,形成较为完整的工业机器人产业链配套体系,打造国内乃至全球重要的高科技机器人发展基地。以国际机器人产业基地为核心和主要载体,加快推动我市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

  (三)重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鼓励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企业加强研发投入和组建高水平研发机构,围绕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设计、制造、试验检测等核心技术,以及伺服电机、精密减速器、伺服驱动器、末端执行器等关键零部件技术,新型传感原理和工艺、高精度运动控制、高可靠智能控制等基础关键智能技术,通过自主研发创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产学研结合、技术协同创新等多种方式,同时积极发挥我市现有公共科技创新平台作用,加大技术研究和重点攻关,争取在相关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技术突破,达到国内或国际领先水平,提升我市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和影响力。

  (四)引进和培育龙头骨干企业

  加大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招商力度,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企业和创新团队落户东莞。同时,重点扶持一批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成套设备研发生产、应用集成领域的优质企业,鼓励企业加大品牌建设力度,支持企业整合相关资源,扩大生产能力,尽快打造一批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骨干企业,并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不断优化我市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组织结构。

  (五)完善产业配套协作

  鼓励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龙头企业和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协同合作,提升系统集成应用和关键零部件配套关联水平,支持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生产和集成服务企业做专做精,提供专业化产品和服务,推进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链整合延伸、配套分工,建立完整的产业配套体系。

  (六)推动产业集群化发展

  根据我市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区域集聚化程度,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加强规划布局,促进产业要素资源集聚,加快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产业配套链条,推动产业集群化发展。在智能手机制造装备、电子元器件制造装备、智能纺织制造装备、智能鞋机制造装备、智能线缆制造装备等领域打造多个各具特色的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集聚区。

  三、全面推进企业实施“机器换人”

  (一)出台实施“机器换人”三年行动计划

  研究制订我市推进企业“机器换人”行动计划(2014——2016年),提出我市实施“机器换人”的总体目标、实现路径、重点工作、保障措施,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园区、镇街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有效推进我市“机器换人”全面深入开展。

  (二)推广“机器换人”应用示范

  重点鼓励劳动密集型企业通过“机器换人”改善劳动力结构,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提升企业竞争力。在电子、机械、食品、纺织、服装、家具、鞋业、化工、物流等重复劳动特征明显、劳动强度大、有一定危险性的行业领域全面实施“机器换人”,重点推动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等先进自动化设备的推广应用,突出抓好一批效果突出、带动性强的重点项目实施,形成典型经验,以点带面,在其行业领域实现有效推广。

  (三)支持企业自主研发和对外技术合作

  支持有条件的“机器换人”应用企业根据自身实际需求自主研发或合作研发专用装备和自动化流水生产线,并逐步在行业中推广应用,带动行业装备技术水平升级。对一些项目规模大、技术要求高、非标准或无合适现有装备可采购的企业,鼓励其委托外单位研发、制造和提供人才支持,通过对外技术合作强化“机器换人”技术支撑。

  (四)鼓励企业使用莞产设备

  加强对莞产设备的宣传推介,编制莞产设备企业名录和产品目录,搭建莞产设备展示平台。通过财政政策引导,鼓励“机器换人”应用企业优先采购使用本地企业生产的自动化生产设备,通过“机器换人”推动本土装备企业加快发展壮大。

  (五)开展“机器换人”培训和对接活动

  组织举办全市性“机器换人”培训活动,提高企业对“机器换人”的认知,普及“机器换人”技术知识。深化与港台生产力辅导机构合作,加强港台辅导机构对企业开展“机器换人”的辅导服务。举行“机器换人”产需对接会,搭建设备生产企业、应用企业和应用服务商的有效交流平台。

  四、完善服务体系建设

  (一)打造一批公共平台

  加大我市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技术研发、检测试验、标准信息、技术转移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增强对产业技术创新和升级发展的共性支持能力。同时,利用我市现有产业园区和相关公共研发创新平台,建设一批以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项目为主要方向的孵化器和加速器,加快我市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研发创新项目产业化。

  (二)培育一批服务机构

  加强政策引导和财政资金扶持,培育一批工业机器人智能制造产业应用服务机构,重点支持为“机器换人”提供技术开发、应用推广、成果转让、技术咨询、融资担保、设备租赁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不断满足不同领域不同规模的企业“机器换人”的个性化服务需求。

  (三)组建一批行业组织

  推动成立我市机器人产业联盟、机器人产业协会、“机器换人”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智能制造产业技术和标准建设相关组织等一批社会组织,通过发挥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在行业咨询、自律管理、信息共享、交流合作等方面,为本土企业实施“机器换人”提供行业服务。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建立全市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由市经信局作为牵头单位,联合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全市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发展和“机器换人”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市相关职能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积极配合,紧密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我市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发展。

  (二)加强财政扶持

  研究制定工业机器人产业扶持政策,同时加大我市产业、科技、金融、人才等方面的财政扶持资金,对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项目的倾斜支持力度。设立市“机器换人”专项资金,扶持“机器换人”应用项目、服务机构、公共服务平台和项目等,大力推动“机器换人”应用和重点示范推广。对技术领先、投资总额大、产业关联度高、带动性强的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和工业机器人产业基地建设等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专项政策支持。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我市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发展和实施“机器换人”的财政政策支持,进一步强化政策扶持力度。

  (三)加强金融支持

  大力支持银行信贷、融资租赁、信用担保等金融机构创新融资方式,为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企业和实施“机器换人”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对技术先进、效益良好的项目优先给予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扩大对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企业和实施“机器换人”企业贷款抵质押品范围。推广金融租赁、订单抵押贷款等融资模式在“机器换人”领域的应用。鼓励有关风险投资基金投向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和“机器换人”项目。培育引导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企业上市融资。

  (四)保障资源供给

  对于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重点项目,以及技术先进、效益好、见效快的“机器换人”重点项目优先安排土地指标,积极结合全市“三旧改造”的“工改工”项目开展实施。建立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及“机器换人”项目绿色报审通道,保障项目用地、用能和相关生产配套资源供给。

  (五)加强人才支撑

  建立多层次多类型的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人才培养体系,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大力引进高级研发人才和高级技术工人,按照市有关人才政策给予倾斜支持。加强技术工人培训工作,支持相关行业协会、联盟、企业、院校、专业培训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开展人才定制培训,培养一批专业技能人才。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14年8月4日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6-10-25 19:58:20  【打印此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