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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2015年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评定申报的通知

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2015年9月30日下午17:30前

材料报送:2015年10月10日下午16:00前

 

申报认定条件

认定市级孵化器的单位必须是在我市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并符合“八有”条件,即有孵化场地、有孵化企业(项目)、有孵化团队、有孵化政策、有孵化设施、有孵化服务、有孵化基金、有孵化机制等。

 

申报评定条件

市级孵化器分为A档、B档、C档三个等次,评定的维度具体参照《实施办法》第七条和项目申报书。

 

奖励政策

对新评定为A档、B档、C档的市级孵化器,分别给予最高150万元、最高80万元和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联系方式

想要了解政策详细内容及需要相关申报资料的伙伴们,请致电智造联盟专业顾问0769-21680406,也可以加我们的QQ1265421670进行了解哦!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6-10-25 19:09:13  【打印此页】  【关闭